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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不靠谱!城管局授权地沟油做饲料

发表于2011-11-24
云南一家生物柴油企业日前收到昆明市城管局的通知,称已制定了《昆明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专项授权协议》,正在向企业征求意见并欲与企业签署专项授权协议。根据协议,“四油”(地沟油、泔水油、火炼油、重复利用的老油)未来将有三个去向,分别作为生物柴油、饲料油、润滑油的原料。专家对此忧心忡忡,如果地沟油进入了食物链,最终不是还是人吃了么?(《云南信息报》11月22日)

不知道昆明市城管局在做出这一《专项授权协议》之前,有没有咨询过专业人士的意见?或者说,征求了意见之后有没有重视这些意见?至少,眼下拿出来的这个“授权协议”并不靠谱。这种不靠谱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。

其一,缺乏科学支持,很难服众。专家指出,用“地沟油”等四油做成的饲料,一旦进入猪的体内,通过生物学上的食物链效益,地沟油的一些毒素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,其中所含的大量毒素致癌几率很高。不只专家,那些专事废油处理的企业也认为此举“不妥”。而在本月17日,农业部也曾发布消息,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将施行新的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,其中明确规定,对人体直接有害或间接有害的物质禁止添加到饲料中。

其实,即便专家不说,一般民众从生活经验出发,也会感觉到这样处理的不妥。猪、羊、鸡、鸭等动物吃了废油制成的饲料,人再吃了这些动物的肉,转来转去,还不是依然没有转出“地沟油”魔掌?依然是在变相食用“地沟油”?

其二,缺乏现实操作性。城管局虽然可以通过专项授权规定废弃油脂的去向,但却缺乏后续监督管理的能力,并不能保证获得授权的企业拿这些废弃油脂去做什么。更何况,目前城市的餐厨废弃油脂还远没有形成封闭收集,相关的监管工作还任重道远。在这种情况下,所谓的“专项授权处理”更像是在画饼,并不现实。

其三,从现行的法律规定看,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城管局可以规定“四油”的去向,更不要说可以再度授权了。眼下,城管局固然负有监管“四油”的职责,不过,这个“监管”的法律表述,却十分含糊,可以说很宽泛,无所不包;也可以说很具体,有相对明确的边界。至少没有明确规定,城管局可以授权企业如何如何处理“四油”。即便昆明市政府统一城管局这样做,也应该得到人大的通过。

法无授权,却随意授权,昆明市城管局此举不免有僭越的嫌疑。而隐伏在专项授权背后的,恐怕只能是城管局抑制不住的利益取向。不然,很难解释其悖谬荒唐的行为。尽管媒体报道没有披露城管局的《专项授权协议》如何收费,不过,根据惯例,公权力部门的权力赎买,不可能不收费。

“四油”不靖,民众本来已经忧虑深深,而眼下,昆明市城管局又要对“四油”进入饲料企业专项授权,这样的做法,无疑会加重民众的忧虑。如此授权,不免让人心寒气结,昆明市城管局到底是在整治“四油”,不使为害民众,还是借整治之名,而行授权牟利之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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